(中華民國99年09月08日第11屆第2次理事會審議通過並經理事長核定實施)
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委員會設置要點
(中華民國99年09月08日第11屆第2次理事會審議通過並經理事長核定實施)
| 委員會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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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職掌與工作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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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總務委員會 | 1. 開展本社與政府及各宗教、學術團體間之交流與合作,擴大影響力。 2. 積極發展社員,健全社員制度。 3. 建立義工團隊,協助本社活動支援、資料整理及各項行政服務工作。 |
| (二)財務委員會 | 1. 協助募集基金,爭取政府補助,健全本社財務基礎。 2. 負責收支出納與會計帳目之監督與 管理。 |
| (三)學術委員會 | 1. 舉辦宗教哲學相關之學術研討會、講習會及學術講座,並負責宣傳與邀請 事宜。 2. 推動天帝教內、外研究系統同奮及學者專家參與本社活動,擴大學術社群。 3. 拓展國內外宗教學術研究機構之交流,蒐集相關宗教及大學文史哲系所名單,作為期刊寄贈與交流依據。 4. 爭取政府或相關機構之委辦研究與 計畫。 5. 加強宗教哲學及經典教育訓練,推動全民讀經活動。 |
| (四)編輯委員會 | 1. 負責《宗教哲學》期刊之徵稿、審稿、編輯、出版及發行。 2. 編制編輯團隊,包含主任委員、副主任委員、主任編輯(委員)、編輯(委員)、資深編輯顧問及編輯顧問。 3. 編輯人員之遴選由理事長、常務理事及編輯委員會主任、副主任委員共同 負責。 4. 訂定符合國際期刊標準之投稿須知與審稿規範,經核定後實施。 |
| (五)資訊委員會 | 1. 架設與管理本社官方網站。 2. 彙整本社相關資訊與期刊電子檔。 3. 將活動與相關訊息公告於網站。 |
| (六)其他任務型委員會 | 1. 依實際需要設立,由理監事會決議並由理事長授命。 2. 屬任務編組,完成任務後即行解散。 3. 編制原則比照各常設委員會。 |
| 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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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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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會議召開 | 各委員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工作會議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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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任期規定 | 各委員會委員任期與本社理監事任期相同;理監事屆滿時,各委員會委員職務即行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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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續任與改組 | 新任委員由新任理事長依相關要點重新遴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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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設置依據 | 本設置要點由秘書處提出,經(常務)理事會審議通過,並經理事長核定後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 |